规范办学行为 落实减负增效
我校督学周玉华和陈惠芳校长于2020年1月9日莅临学校,对“规范办学行为”进行了专题督导。
1. 严格执行课程计划 规范学校办学行为
严格执行课程计划。我校能坚持按课表上课,不随意增加课程和课时;坚持按课程标准教学,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;坚持按教学计划教学,不随意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新课,不挤占音乐、美术、体育、信息技术、通用技术、综合实践活动等课时。调课代课能在班级公示栏公示,手续规范。
严格规范教学时间。我校严格执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校历,不随意推迟放假和提前开学。科学安排学生在校作息时间,不得强制学生到校早读。
严格规范考试评价。按照市教育局基教科下发的《期末考试指导意见》精神,规范考试评价办法,不随意增加考试难度;不以学生考试成绩对学校、教师、学生进行排队,不以升学率作为评价、奖惩学校和教师的标准。
2.严格执行减负要求 规范落实减负增效
严控书面作业总量。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,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总量均不超过60分钟。
科学合理布置作业。学校作业难度水平适中,不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,不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。
坚决控制考试次数。每学期只组织1次期末考试,考试成绩为等级制,不给学生排名。
采取等级评价方式。学校能严格依据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确定考试内容,四五六年级使用市教研室统一命题的试卷,一二三年级自主命题符合素质教育导向,不出偏怪考题。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,不以任何形式、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排名。
两位督学对学校严格执行规范办学的行为,给予了高度肯定。
用户登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