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家港市白鹿小学校务委员会监督制度
此制度根据《张家港市白鹿小学校务委员会工作规程》制定
一、校务监督委员会的构成
1.委员的产生:由13名校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。
2.由一名家长代表委员、一名社区代表委员、一名教师代表委员组成。
二、监督范畴及工作程序;
1.组织对学校教职工廉洁自律、对学校重大决策、重大项目安排;对有关学生安全、食品卫生;对学校周边环境整治等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开展监督。
2.协助学校校长室抓好全校教师的廉政建设工作。积极完成监督任务。
3.收集各方面对学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,督促落实并反馈办理结果。
4.协调各方面关系,化解社会矛盾,切实维护学校、学生的各项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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